1-9月,江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为35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94.0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2%。
一、能源生产情况
1-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为18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燃煤发电量累计为156.23亿千瓦时,增长4.6%,增速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燃煤发电量有所回落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进入秋季社会用电需求减少,因此9月份当月全市燃煤发电量比去年同期下降7.6%;燃气发电量为28.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另外,水力、核能、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为16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8%。
二、能源消耗情况
(一)全市规上工业制造业能源消费量继续保持增长
1-9月,全市规上工业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78.1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1%,增速比1-8月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能耗提高1.5个百分点。规上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4.4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5%,增速比1-8月回落1.7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能耗提高2.8个百分点;采矿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43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5.2%,拉动全市能耗下降0.1个百分点。
(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速有所回落
1-9月,江门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73.5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1%,增速比1-8月回落0.6个百分点,占全市规上工业能源消耗的62.9%。其中,导致本月能耗增速比上月有所回落的主要原因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回落1.4个百分点。
三、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增速扭负为正
1-9月,据供电局数据显示,江门市全社会用电量227.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增速比1-8月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150.67亿千瓦时,增长1.8%,比上月(-0.1%)提高1.9个百分点;非工业用电量76.86亿千瓦时,增长5.8%。从分产业用电情况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12亿千瓦时,增长13.3%;第二产业用电量151.99亿千瓦时,增长1.6%;第三产业用电量31.08亿千瓦时,增长0.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0.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乡村居民生活用电12.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社会用电量(供电局提供)。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