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 2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江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5人,实有25人;离退休12人,雇员4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9人,实有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巩固深化,持续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住重点,持续跟踪搞准“四上”企业,确保在本次年度审批工作中申报入库。
2、紧锣密鼓,统筹推进我市三经普工作。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组建了各级普查机构,制定经济普查机构工作规则、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等制度,保障了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3、加强宏观监测预警,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对宏观经济的监测力度,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一会一刊”做法获得国家局及省局肯定和推介。编印《江门统计年鉴-2013》,努力提高年鉴质量,努力使之成为全方位、多角度,全面、系统地反映江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工具书,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资源的需求。
4、加强执法检查,推升依法统计的公信力。开展了两项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净化我市联网直报环境。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并制定《江门市统计联合执法章程》,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职能,促进执法检查工作上的协调和合作,有效缓解我市当前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教育,提高了统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抓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机关作风。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对服务事项做出服务承诺,制定办结时间标准和要求,力求服务事项“零积压”,杜绝推诿扯皮、态度生硬、以权谋私。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跟踪处理工作,今年实现零投诉,跟踪处理工作得到好评。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942.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9.71万元,占86.94%;其他收入52.19万元,占5.5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万元,占0.19%;上年结转结余69.17万元,占7.33%。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942.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788.33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536.06万元,占68%。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350.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2万元。
(二)项目支出252.27万元,占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252.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人口变动调查经费及统计数据中心建设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统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 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03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境外统计业务交流经费支出5.03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燃料、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路桥通行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6.67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公务、统计业务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