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规范平均工资数据发布的要求,现将2018年江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城镇非私营单位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江门市统计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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