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江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江府〔2023〕5号),5月19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府构〔2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江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杰,副市长郑晓毅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37个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黄俊伟兼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议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地区和部门沟通协调及其他事项。
《通知》的印发为江门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奠定坚实基础和提供组织保障,推动全市各部门凝心聚力、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通知》印发以来,江门市统计局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领导小组高效运作,加快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局面,有力有序高质量开展全市五经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