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升规入统工作,促进“四上”企业提质增量,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江门市近日出台《江门市“四上”企业入库退库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建立起“全市统一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信息资源共享”的入库工作机制,这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一是加强审核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入库退库工作对象的“准四上”和“临退”企业,形成既要加强入库工作主动性,又要落实应退尽退,改变以往只管入库不管退库的片面做法,同时也确保了“四上”企业工作管理审批的时效性。二是明确工作分工。《办法》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20多个职能部门分别按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原则落实入库退库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单位纵向与横向的上下联动,优化分工协作,切实形成条块结合、综合管理的入库退库大统计工作格局。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办法》将已入库、新入库、未入库的“准四上”企业进行分类扶持,从“准四上”培育、“小升规”、“个转企”、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办法》提出入库退库日常核查、预警、通报和规定统计资料使用要求,建立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入库退库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办法》共6章18条,包括总则、审核管理、工作分工、扶持指导、监督检查、附则。该《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的部署以及“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工作要求,也是市政府审时度势,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此举必将极大调动辖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展成为规上限上企业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四上”企业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