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完善工作考核和绩效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机关工作良好氛围,6月17日,市统计局印发《江门市统计局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努力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办法》坚持科学考评、激励先进的原则,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政治标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统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鼓励干部职工践行初心使命,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二是突出业绩导向,立足统计业务工作,围绕发挥统计职能,激励干部职工加强统计调查和预警分析,落实“两防”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党政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三是突出正向激励,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工作成果为导向,以抓好统计分析,多出分析精品为主要手段,争取优异业务成绩,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组织满意、群众认可,推动统计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引导各科室(中心、队)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统计服务水平,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满意度。
《办法》是市统计局根据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出台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办法》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以科室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职能、重点任务、业务成果和评价评议等四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