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门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着力从五方面下功夫,全面落实省局“两防”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以大统计工作格局为重要契机,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联动经常化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今年4月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提出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树牢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意识。我局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推动有关工作,推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江门市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市召开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会议5次,部署全市重大统计工作。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6次,共同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力度,共同研究加强部门统计的工作措施。全年我局与各职能部门互相走访调研商讨统计工作96次。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应统尽统。及时与各职能部门共享企业和项目相关信息,每月将新入库项目、企业名单反馈给各行业主管部门比对,形成共同推动升规入统的闭环。今年以来全市“四上”企业入库366家(含投资法人单位)。三是加强与部门数据比对分析,确保统计数据合理匹配。今年来,我局先后与供电、三大运营商、中石化等进行座谈交流,取得用电、电信、成品油销售等数据;与发改、住建、经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取得有关投资项目数据;从税务、海关等部门取得营业收入、进出口数据。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比对分析,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推动统计数据监测与核查常态化
2019年,在省局数据中心的支持下,开发数据监测与核查信息化系统。今年,为不断完善和提升数据监测与核查系统功能,结合“智慧统计”系统开发,将原来的数据监测与核查系统功能转移到智慧统计系统,形成统计监测数据管理、核查、检查、处理的闭环系统。2020年3月,印发出台了《江门市统计局数据监测与核查办法(试行)》,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工作规范,推动数据监测与核查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分别在季度结束后,对各科室队使用核查系统的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督促落实,压实各科室队数据核查责任。数据监测与核查系统自上线以来,有效提高被核查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倒逼基层统计人员严格履行数据审核职责,提高数据审核能力,及时处理上级核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源头质量。今年以来,各专业通过核查系统核查单位数达500多家,有效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三、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统计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落实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本年执法分两轮进行,年度检查调查对象105家。二是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对各市(区)政府及其统计部门依法统计和落实“两防”(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查工业、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四个统计专业联网直报“一套表”数据质量。向各市(区)政府反馈本次数据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上半年统计数据与税务数据比对情况,督促相关市(区)做好整改落实。三是开展镇(街)约谈工作。市统计局创新工作方式以上提一级的形式对统计数据质量较差或统计工作不扎实的镇(街)和所属的统计部门进行统计约谈,督促镇(街)落实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要求所属市(区)统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提升地区统计数据质量。
四、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市统计系统坚持“四上”企业“一个不漏”的目标,分专业或分镇(街)进行培训,实现“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培训全覆盖。印发《关于加强镇(街)统计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镇(街)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2019年以来,共举办4次由江门市统计局举办的直接面向镇(街)统计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的培训,其中,今年举办镇(街)统计领导干部和镇街统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镇街一级依法统计水平。我局印发《关于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及投资项目统计人员全员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统计局切实抓好“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全员培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出台《江门市“四上”企业及投资法人单位统计专员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按时按质填报统计报表,自觉接受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积极参加统计业务学习,不断巩固和提升企业统计工作基础。
五、以重大宣传活动为平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今年以来,重点向企业和镇(街)基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基层统计人员树牢依法统计意识。一是直接送法到企业。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汇编》,让企业统计人员清楚知道统计法律法规底线,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二是“四上”企业普法全覆盖。结合“四上”企业和投资法人单位全员培训工作,向企业派发《统计调查对象权利义务篇》等宣传资料。三是加强镇(街)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举办镇(街)统计领导干部培训班,向镇(街)派发《依法统计宣传海报》,时刻提醒镇(街)统计人员树牢依法统计意识。今年以来,通过各类宣传平台派发统计普法宣传资料1万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