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环节有新突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sd-xs.com/jmtdcb/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含通知公告文件类信息2条,其他文件类信息25条,工作动态信息122条。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tdcbz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含通知公告文件类信息4条,其他文件类信息23条,工作动态等信息105条。通过“江门土地储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57条,“江门土地储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0条,“红星网”发布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主动公开信息,已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涵盖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通知公告、部门预决算等内容。整合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相关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2018年12月,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印发《关于成立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强化了组织保障。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2020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派员参加市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020年,我中心制定并印发《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的专业化水平。今后,将按照制度规定对每季度政务信息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解读形式上,我中心将积极向其他优秀单位学习,采取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两会”期间,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8件,建议提案按时答复,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2020年,我中心答问知识库更新信息13条,调查问卷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