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园区、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4〕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电商企业、电商园区积极参评,于10月28日前将经本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我局服务贸易科(申报材料的PDF版和电子文本请一并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卢家丽,联系电话:3508525)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
粤商务电函〔2024〕143 号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有关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展示我省电子商务 发展成果,促进广东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电 子商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省商务厅组织 电子商务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 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 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二)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
(三)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领域
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服务、电 商营销、丝路电商、数商兴农、电商+产业带、其他电子商务等。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 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 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 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电子商务细分领域中具有的较高水平,对 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 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各地市商务局须在 2024 年10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广 东省商务厅,各地市推荐案例不超过5个,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 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 LOGO,照片3张,宣传图片3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或U盘发送)。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商务厅对参评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由广东 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将在近期省级电子商 务活动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 请各地市商务局组织发动辖区内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参评, 并于 10 月 30 日前将经本局审核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及其佐证材 料)报送至联系人(申报材料的PDF版和电子文本请一并报送, 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附件: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4 年 9 月 23 日
(联系人:林龙辉,电话:020-38819864,电子邮箱: dianshangchu@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