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江门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分配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8日至8月12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 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7330,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附件——江门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分配计划.xlsx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