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包全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万元。
(四)服务需求
1.“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技术支持服务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 | 基础建设 | 1.按照要求对菜单栏、自动回复功能等进行设计和更新; 2.其它日常性技术维护。 |
(2) | 内容分类 | 1.每月统计“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各类推送数据,协助收集整理推送文章。 2.每季度对原创推送进行分类汇编。 3.每月对政策性发布内容进行分类,汇编至菜单栏“政策汇编”栏目。 4.每半个月筛选1—3篇阅读量较高的推文,汇编至菜单栏“内容精选”栏目、更新文末“往期推荐”栏目。 |
(3) | 美工设计 | 1. 按照要求协助对“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的推文(每周10—25篇)进行排版。 2. 按要求提供封面图、引导图、插图、尾图等美化工作的设计建议及技术支持。 3. 在重大节假日前制作节日海报设计(不多于15张)。 4. 按要求制作解读长图(不多于6张)。若为政策解读长图,则配套提供政策解读PPT、语音等制作服务。 |
(4) | 专题专栏策划 | 根据国家、省、市的重点政策方向,策划设立专题专栏(不多于2个),并收集相关资讯,协助做好更新工作,展现形式包括微信H5图文、长图、微信菜单栏专栏、推送固定栏目等。 |
(5) | 监测反馈 | 1.整理粉丝评论和留言消息,定期汇总并向江门市商务局反馈。 2.按季度、年度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运营数据表、发布统计、策划分析、阅读量分析、阅读渠道分析及粉丝量统计、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共5份)。 |
2.商务参考信息收集推广服务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 | 商务参考信息收集 | 定期在各媒体平台收集重要商务信息。包括: 1.国家、省、市商务领域的重要政策; 2.国内先进地区的商务工作经验; 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商务发展动态; 4.江门市商务工作亮点; 5.江门各县(市、区)商务工作亮点; 6. 网友关注的本市商务热点问题及网友反馈意见; 7.结合江门市商务局的工作重点,推出专题信息,包括政策分析、经验做法、专家意见等内容; 8.其它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
(2) | 商务参考信息推广 | 按照要求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汇编,形成信息简报(每月一期,共12期),协助江门市商务局将信息推送至有关行业商(协)会及企业。 |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较丰富的新媒体行业背景、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提供2023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jmsswjbgs@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3年7月2日。
四、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750-3507366。
(二)如有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379。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