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江门市,经批准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请各拍卖企业于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件1、附件2。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版扫描件。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3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3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报送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由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江门市商务局。(企业需同步报送上述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msswjmyglk@jiangmen.gov.cn)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委托江门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在江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2.202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3.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封面格式
广东省商务厅
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卢亚旻,电话:0750-327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