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年总拆解产能
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50万辆,其中,民用汽车保有量104.64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47万辆,摩托车保有量143.37万辆。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地区年总拆解产能按当地机动车保有量的4%-5%设定,本市年总拆解产能应为10-12万辆。
二、报废机动车实际回收数量
据统计,2020—2022年,江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分别为66167、67662和90457辆(含客车、货车、摩托车等)。
三、现有及拟增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情况
江门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3家,分别是江门市新会区祥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东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骏诚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年拆解能力合计18万辆,在建待批有4家企业,年拆解能力超20万辆。
四、产能过剩预警
根据我市近几年报废机动车实际回收情况,现有及在建企业产能已远远大于实际需求量。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现对该行业提出产能过剩预警。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江门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