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2019年江门贸促会商事认证业务培训班在中共江门市委党校成功举办,我市上百家企业约120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贸促会有关业务专家授课,对一般原产地证、区域优惠原产地证、商事证明、领事认证、ATA单证等业务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针对贸促会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及自由销售证明两项新业务进行推广介绍。
培训班结束后,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谢叶芝陪同广东省贸促会商事法律部部长张建明一行到恒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广东瑞荣泵业有限公司调研,了解企业对外业务品牌建设和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需求,对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及自由销售证明等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并听取企业对贸促工作的意见建议。江门市主题教育第一指导组参加了这次调研活动。
新闻加点料
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
贸促会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是在出口型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和甲方认证标准,为企业出具贸促会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证明书的活动。
一、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1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2.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3.所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4.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价流程
1.申请 : 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列表向广东省贸促会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由广东省贸促会提报第三方评审机构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2.受理: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受理;
3.组织评价 : 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参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进行评价;
4.出具评价报告 : 评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生成评价报告,提交至广东省贸促会并反馈给申报企业;
5.出具商事证明书 : 收到评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广东省贸促会向通过评价(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出具证明书。
注:首次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可在 3 个月改进期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流程与首次评价一致。
三、申报材料列表
1.《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
4.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作品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5.拥有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8.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9.境内外商标注册证证书;
10.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进行境外宣传的证明材料(提供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
11.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
12.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