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19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李智广处长对《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进行了解读。
李智广: 2013年我省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五年来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显著。2018年,全省、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下降24.4%、23.8%,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连续四年达标。 但是,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积累形成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构成重大挑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要求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并作为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需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6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在专题调研、分析论证、广泛听取专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地方及部分企业意见。
《实施方案》注重系统谋划,突出问题和任务导向,加强目标和任务的量化、落地和可操作性,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实施方案》任务措施总体思路是 “三个三”,即优化三大结构、推进三类污染治理、强化三个关键支撑。
优化三大结构,即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
推进三类污染治理,即深入推进工业源、移动源以及面源的污染治理,推动PM2.5和O3协同治理,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大幅削减。
强化三个关键支撑,即加快提升区域联防联控、科学决策支撑、全社会共建共治水平,汇集各方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实施方案》是在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基础上编制的,目标任务与最新政策及广东省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充分衔接,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物减排目标。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方面,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92.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深圳市力争PM2.5年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
污染物减排目标方面,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5.4%、3%和18%。
上述目标设定主要考虑几个方面:一是所有地级以上市2020年全面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是实施有差别的PM2.5改善目标,即2017年未达标城市逐步改善至达标,已达标城市实现持续改善,深圳市力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限值。三是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的目标,与国家“十三五”要求一致。同时,完成《实施方案》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