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助力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我省印发了《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粤办函〔2018〕360号),为指导和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明确提出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要求,我省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各地级以上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三、实施方案出台作用是什么?
答:2018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747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移动源对我省NOx和PM2.5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是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落实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我省2020年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可分别比2017年降低12.3%和11.8%。
四、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本实施方案坚持源头防范、联防联控、严惩重罚、标本兼治,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组织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在确保落实国家行动计划对我省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突出我省的特色工作。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4大行动。
1.清洁柴油车行动。包括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相关行业集约化发展等。
2.清洁柴油机行动。包括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强化综合监督管理,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等。
3.清洁运输行动。落实《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8号)的工作要求,优化运输结构,提高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
4.清洁油品行动。包括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等。
六、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法规标准和政策保障,加强税收和价格政策激励,加强技术和能力支撑,加强奖惩并举和公众参与,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落实本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分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七、我省有哪些特色工作?
答:在国家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我省的特色工作,主要如下:
1.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负责柴油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装置查验工作,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环节现有人员优势,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组织佛山、东莞、清远等市开展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试点示范,探索解决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的问题。
3.组织开展在用汽车燃油蒸发排放系统检测示范,减少汽车蒸发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助力解决臭氧问题。
4. 公安交管部门对国家鼓励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不再办理跨地市转移登记业务。
5. 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基本消灭黑烟车。
6.全省统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标准,避免出现同一机械在不同地市有不同认定结果的情况,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7. 供应我省的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超过60千帕,减少汽油蒸发排放,助力解决臭氧问题。
8.计划出台《广东省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广东省机动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等文件,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