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鹤山110千伏良庚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3月20日至 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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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鹤山110千伏良庚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鹤山市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1.新建110kV良庚变电站,本期主变压器为2×63MVA,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户外,110kVGIS设备户内); 2.220kV彩虹至110kV良庚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长约2×3.05km,新建杆塔14基,新建双回耐张塔6基,双回路直线塔3基,双回耐张钢管杆4基,双回路直线杆1基。新建彩虹站侧电缆线路长约2×0.19km,新建良庚站侧电缆线路长约2×0.15km。 3.220kV石名至110kV良庚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长约2×10.6km,新建杆塔46基,新建双回耐张塔14基,双回路直线塔19基,双回耐张钢管杆4基,双回路直线杆1基,四回路耐张塔2基,四回路耐张钢管杆5基,四回路直线塔1基。新建石名站侧电缆线路长约2×0.3km,新建良庚站侧电缆线路长约2×0.18km。 4.220kV彩虹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220kV石名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2.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站四周采用实体围墙,提高工频电、磁场屏蔽效果。 3.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4.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变电站、线路沿线及周边居民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处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5.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警示居民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新建建(构)筑物。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噪声控制措施 (一)施工阶段: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牵张场地在靠近声环境敏感区时,牵张场地周围采用围挡方式对施工噪声进行隔离,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5.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二)运行阶段: 1.主变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主变,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2.做好变压器基础减震措施。 3.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置,主变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利用配电装置楼隔声,降低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5.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三、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阶段: 1.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利用周边居民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埋,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塔基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的水体、禁止弃渣弃入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3.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 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5.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二)建成运行后,本工程站址附近尚无污水管网,站内生活污水管网建成前变电站污水采取定期清掏的方式,待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再把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 1.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场地等。 2.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 3.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篷布、采取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及时清扫车轮泥土等,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 4.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压实,对临时堆土、砂石料和施工裸露地表进行苫盖防护,减少扬尘的影响。 5.交通运输工程中将排放一定量的尾气,对道路运输路线两侧及作业点周围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严禁冒黑烟,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 1.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电缆沟开挖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运行期间: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②、《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①、《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阶段: 1.土地占用及农业保护措施 ①土地占用及农业保护措施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变电站围墙内,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②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集中林区和耕地。 ③架空线路塔基、电缆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④临时占地尽量选择空地,不得随意破坏农作物。 2.植被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及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输电线路塔基及电缆线路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③塔基、电缆沟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④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无人机展放线,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⑤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在采取以上植被保护措施以后,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③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七、风险防治措施 1.变压器下方设置储油坑及设置一座 25m3总事故油池作为贮油设施,满足容纳全部油量的设计要求,事故油池及储油坑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无积水确保事故油池处于应急状态。 2.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站区设置了监控系统,站内设一套遥视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等信息。及时发现问 题,避免事故发生,并按相关规定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八、环境保护管理 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投运后,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确保变电站厂界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及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