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项目破碎车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喷淋塔更换废水和破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破碎废气处理系统中废气喷淋塔,不外排;其他电解液车间废气喷淋废水、检验室废水、配样室废水、电解液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达标后进入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粉尘治理措施:电解液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粉尘经手套箱密闭收集后经重力回用至配制釜,不外排;废电池回收利用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或设备密闭整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预处理,再进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有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回收利用车间低浓度废气(分选、筛分、三级破碎、磁选、包装)、污水处理站有机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除雾塔+RTO+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由20m高P1排气筒排放,二期项目设置1台RTO炉装置,引至同一个排气筒排放P1;项目回收利用车间高浓度废气(一、二级破碎、加热粉仓)经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除雾塔进入焚烧炉焚烧,低温烘干、高温热解废气先经三级冷凝,产生的冷凝废液作为燃料送至焚烧炉进行处理,不凝气与其他废气进入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除雾塔+焚烧炉+余热锅炉+急冷塔+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升温)SCR脱硝+省煤器处理后由35m高P2排气筒排放,二期项目设置2台废气处理设施,引至同一个排气筒排放P2;项目电解液生产车间废气(含润洗、吹扫、配置)经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除雾塔+RTO+一级碱液喷淋+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由20m高P3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好氧、厌氧系统产生的恶臭经碱液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P4排放;危废间产生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除雾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P5排放;综合楼检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高25m排气筒P6排放;罐区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P7排放;食堂产生油烟经由静电除油处理后由排气口P8排放。 ③储罐呼吸废气治理措施:对于储罐进出料时产生的呼吸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储罐为立式固定顶罐,储罐设置氮封和油气平衡装置与槽车连接,且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再经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且储罐采用温控方式,减少储罐废气排放量,使其通过自然通风散去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此外,企业应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储罐的严密性、罐区的操作管理,对阻火器、液封油、机械安全阀瓣、消防泡沫玻璃室、量油孔,每年应彻底检查两次,保证气密性符合要求。 ④污水处理站臭气:为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厂内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调节池安装搅拌设备,使废水在池中混合充分,不存在死角;合理控制停留时间;污泥的脱水采取压滤机进行快速脱水,以避免自然干化中大量弥漫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站会产生臭气,建设单位拟将收集这部分的臭气,并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P3排放。 (3)噪声:对于噪声污染,首先对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其次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后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显著下降。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渣、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容器桶、废气集尘、废布袋、废抹布和废机油、质检废液、回收残液、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含盐结晶体、废反渗透膜、废塑料、废隔膜、生活垃圾等。 废滤渣、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塑料包装袋)、废布袋、废气集尘、废布袋、废抹布、废机油、质检废液、回收残液、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含盐结晶体、废塑料、废隔膜、废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气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塑料包装袋)、废容器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生产运行和储运过程的原材料的泄漏、污水处理站的废水泄漏、废气事故排放以及储罐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等。 根据其他同类企业的多年运行经验,该类项目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概率很低,只要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做好防范措施等,可将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建设单位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将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使发生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