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各市(区)环保部门应对的突发环境事件共4起,按事件类型分, 4起水污染事件;按事件的起因分,2起属于交通事故, 1起属于人为操作、1起属于暴雨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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