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4年9月和1—9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在2024年1—9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PM2.5浓度排名两项榜单中,江门均位列前20位。
数据显示,今年1-9月,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9%,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等6项常规污染物评价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PM2.5评价浓度为19.8微克/立方米,持续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
今年以来,江门市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持续强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开展村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大用车大户、机动车检测机构、柴油车达标排放等监管力度,扎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