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实现政务透明、公开及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处理时限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务微信、微博以及报纸、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频道共发布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规划计划、环境质量、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共计4982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全年通过各级报刊、电视等媒体播发由我局提供的新闻信息360余条。三是通过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江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920条,“江门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1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宗(含4宗上年结转办理申请),各县(市、区)分局合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宗(其中新会分局办理30宗,开平分局办理1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情况。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先后编制发布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进一步优化了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切实增强了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同时,逐步建立起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要点协调督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呈现有序、有力、有效态势,但与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不够新颖和丰富,在抓准公众关注焦点和更加生动解读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县(市、区)分局负责同志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和把握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力度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管理,加强市、县两级联动协调,共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借鉴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热线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7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2件、会办9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会办14件,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按时答复率100%,反馈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