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络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发布的逐级审查机制及政民互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有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务微信、微博以及报纸、电视等平台向公众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频道共发布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规划计划、环境质量、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共计4965条。二是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全年通过各级报刊、电视等媒体播发由我局提供的新闻信息385条。三是通过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江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07条,“江门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6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宗,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0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呈现有序、有力、有效态势,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及形式不够新颖和丰富,解读材料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力度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加强市、县、镇(街)三级联动协调,及时研究反馈,共同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借鉴其他部门的好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民生热线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0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2件、会办9件,政协提案主办3件、会办18件,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按时答复率100%,反馈满意率100%。
(三)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批准服务信息。2020年,我局按规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
2.批准结果信息。2020年,我局及各市(区)分局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频道、各市(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渠道公开建设项目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处理事项4201个。
3.竣工有关信息。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完成627个项目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均按要求在我局部门频道、各市(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渠道公开。
(四)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落实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年报已按要求在我局部门频道公布。此外,通过我局部门频道“大气环境质量月报”、“大气环境质量其他”栏目向社会每月定期公开各市、区空气质量及全市的空气质量排名,2020年累计公开发布信息28条;通过“江门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 实时发布全市空气质量,公开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无严重污染天气,未达到大气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条件,无需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二是落实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频道内及时公布江门市江河水水质周报、江河水质月报、河长制水质月报、入海河流水质月报、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按监测周期公布江门市2020年各季度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结果等。三是落实考核通报信息公开工作。江门市环委办每季度通报我市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及各市(区)季度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年通报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及年度各市(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
2.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信息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印发了《江门市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在我局部门频道进行公开。二是在我局部门频道公开了2019年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三是在我局部门频道公布了《江门市201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3.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部门频道开设“江门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污染源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文件、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方面信息,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795条。
4.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做好环评、固体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排污许可证核发、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信息公开。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完成4201个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均按要求在局部门频道、各市(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等渠道公开。
5.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五)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我局职能,无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