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9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6.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2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执法、事业单位监测和监测运维等用车的运行经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执法检查接待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6.68万元,比上年增加4.20万元,增长5.4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8.20万元,比上年增加7.20万元,增长11.80 %,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局新购置信息应急用车1辆和大气高能扫描雷达移动监测车1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48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26.13 %,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管理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2019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一级)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公”经费 | 76.68 | 76.68 | ||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68.20 | 68.20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8.20 | 68.20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8.48 | 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