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是统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指导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属下单位如下: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门市环境信息中心,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2.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共有编制46人,实有人数44人(含江门市环境监测支队7人),离退休21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编制73人,实有人数65人,离退休12人。
2014年收入预算4,683.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238.12万元,基金预算400万元,专款专用资金4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4683.12万元。包括:教育(类)支出2.9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26万元,占4.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3.82万元,占2.64%;节能环保(类)支出3800.04万元,占81.14%;城乡社区(类)支出400万元,占8.54%;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0万元,占2.74%;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6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38.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源设施改造支出。
附件:1、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3、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