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动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9〕35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鹤山市、新会区。
二、良好等次
开平市、蓬江区、恩平市、江海区、台山市。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做好表率,接续奋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绿美江门生态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江门样板。
特此通报。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