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委办〔2021〕93号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
“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计分方法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操作细则的通知》(江环委办〔2021〕27号),市环委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
各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和排名为:鹤山市94.67分,名列第一;江海区93.22分,名列第二;蓬江区93.06分,名列第三;恩平市91.47分,名列第四;新会区89.27分,名列第五;开平市88.25分,名列第六;台山市81.13分,名列第七。
二、第三季度环境质量考核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季度目标方面。
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季度PM2.5、PM10达标(改善)情况、季度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项指标。
第三季度,各市(区)PM2.5季均浓度范围为12-17微克/立方米,PM10季均浓度范围为20-34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市考核目标要求。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在81.5%-100%之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AQI达标率未达市考核目标要求。除新会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滑0.4%外,其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比有所改善,改善幅度为1%-7.8%,按照改善幅度从小到大排名依次为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蓬江区、江海区、鹤山市。
(二)水环境质量季度目标方面。
第三季度水环境质量主要考核季度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优良情况和地表水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改善)情况3项指标。
第三季度,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6个国考断面和5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比例81.8%,其中,新会区牛湾断面水质为Ⅳ类,未达Ⅱ类目标要求;台山市公义断面水质为Ⅳ类,未达Ⅲ类目标要求。30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22个水质均值达标,达标率73.33%,未达标断面8个,分别为台山市和开平市共考白沙水大安里桥断面、开平市蚬冈水蚬冈桥断面和镇海水交流渡大桥断面、恩平市莲塘水浦桥断面、良西河吉安水闸桥断面和琅哥河潢步头林场断面,无劣Ⅴ类水体。
三、第三季度环境管理指标考核情况
截至9月底,列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103项任务和各市(区)重点考核任务清单的35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对照任务要求,还存在部分任务进展不够理想,需加快工作进度,情况如下:
1、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蓬江区未能于9月底前完成一家摩托车行业“共性工厂”,进度有待加快;新会区未能于9月底前完成两栋厂房24条生产线建设,已建成的生产车间管理混乱,没有对车间内打磨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废气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管道漏气、漏水等现象。江海区国控站点问题突出,第三季度江海区富民南路站点PM2.5、PM10等2项污染物的综合指数比市区主城区站点平均值高34%,远高于考核要求(5%以内),拉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
2、水环境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台山市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建设进度滞后。恩平市污水管网修复改造上前三季度完成率仅46.5%,未达任务要求(60%)。新会区、恩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其中列入民生实事的任务完成数仅分别为18%、29%。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原江门市化工厂历史遗存(填埋)场地修复项目整体进度缓慢,未能按原定的工作要求动工开展整治工作。
4、环境管理方面。台山市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共953.76万元,支出124.73万元,支出率仅为12.53%,远低于考核节点(60%)要求,补助资金涉及的7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支出率为0。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1年前三季度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达标压力仍较大。大气方面,PM2.5同比上升幅度较大,O3指标未达标;水环境方面,水质污染指数同比变差7.18%,潭江恩城水厂国考断面未达拟设Ⅱ类水质目标。各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抓实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要全力做好江门市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涉氮氧化物企业监管力度,强化移动污染源和面源监管,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水环境方面要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常态化落实“四源共治”推进水污染防治,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各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强化督导,确保全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特此通报。
附表:1、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各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表
2、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数据
4、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数据
5、2021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地表水市考断面水质数据
6、江门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1-9月)
7、2021年江门市各市(区)重点考核任务进展情况表(1-9月)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第三季度各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得分表
备注:1、因中央第四批第三环境保护下沉督察组检查发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检查设施存在突出问题,新会区古井镇政府、三江镇政府、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和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单位被市环委办约谈,新会区、恩平市各扣1分。
2、鹤山市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事件,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