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函〔2021〕204号(B)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20212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江海联络组:
你们在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构建联防联控协同体系,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建议(第2021220号)收悉。现结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提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将积极借鉴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纳入攻坚措施方案,全力推进落实。
一、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近年来,我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力推进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大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市积极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O3和PM2.5防控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油路车港联合防控,精细化管控面源污染,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和科学决策能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我局牵头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江门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提案的意见建议,均将加强工业污染减排、强化移动源管控、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等措施纳入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二)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为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2020年,我市印发实施《江门市城区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工作机制(2020年修订版)》,今年6月又印发了《江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不断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响应机制,持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差别化管控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我市按照省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积极协同配合周边城市按要求落实减排管控措施,形成区域治污合力,共同遏制污染天气的发生。
(三)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补齐工业源污染治理短板。
大力推进工业喷涂“共性工厂”建设,新会区大泽镇红木家具制造“共性工厂”示范点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蓬江区摩托车制造行业“共性工厂”项目有序推进;印发实施《江门市推行VOCs企业环保管家管理模式实施方案》,大力推广VOCs企业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实施VOCs排放行业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强化涉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锅(窑)炉分级管控,全市在用的72条建筑陶瓷生产线全部完成“煤改气”并通气使用,68家涉工业炉窑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守护蓝天夏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556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3宗。
(四)大力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提升燃油清洁化水平。
加强对非法成品油(含燃料油)的联动监管,建立了非法成品油(燃料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并于3月25日在市政府召开非法成品油(燃料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全面开展非法成品油整治,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累计出动290人次,整理形成油品问题线索6条;加强在用车环保达标监管,建成由8个固定点位组成的遥感监测系统,通过遥感监测系统检测柴油车97.5万辆次;强化在用车和营运车用车大户执法监管,累计开展联合执法87次,检查柴油车1213辆次,责令限期维修或处罚超标车63辆;持续强化黑烟车禁行执法,建立生态环境、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累计通过遥感监测系统抓拍、推送、处罚闯禁行黑烟车306辆次;积极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19家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
(五)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合理规划城市绿化布局
印发实施《公园城市品质提升规划(2021-2023年)》,从生态性、服务力、通达性、景观性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扎实推进公园城市向纵深发展,累计完成7个龙头公园的整合与提升,新建1个植物公园、22个城市综合性公园,新建改建76个镇街公园、1349个村居公园、53个口袋公园,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2.2%,基本构建起市域公园体系。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碧道建设,建成滨江新区天沙河景观示范带,龙溪河、会城河、礼乐中心河等12条市区黑臭水体完成整治,成为可休闲、可娱乐、可观赏的好去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今年1-6月,我市空气质量六项评价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5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6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持续推进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紧扭住臭氧污染这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加快推动臭氧污染进入下降通道,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把减污降碳作为引领绿色发展的总抓手,倒逼能源、产业、交通低碳绿色转型。压减非发电散煤消费,推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大力推广天然气应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和死灰复燃防范机制,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重点港口大宗物资运输向铁路水运转移,推行船舶动力LNG清洁化改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大力推进工业喷涂“共性工厂”建设,加强对VOCs排污工序和废气处理设施工况实施实时监控;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大力推行涉VOCs排放企业“环保管家”治污新模式,严把“环保管家”准入门槛,严格“环保管家”监督管理;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深化炉窑分级管控,推动华新水泥有限公司完成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路检路查,强化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查处低排放控制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对非法成品油和燃料油的联动监管。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扬尘执法力度;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持续强化露天焚烧监管。
(三)强化联防联控,精准应对污染天气。加强与省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应对举措,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遏制污染天气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工作,深化与北京大学等专家技术团队的沟通协作,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及时启动应对机制,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林康伟联系电话:0750-350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