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函〔2021〕171号(A)
第7185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穆凤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恩平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第7185号)收悉,经综合恩平市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恩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特别是根据恩平市在“三区并进”发展格局中的生态发展区定位,多措并举、多方聚力切实加大对恩平市包括生态公益林补偿在内的各项资金支持。
(一)积极落实省级补偿资金的下达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0〕130号),202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由平均40元/亩提高到42元/亩,按照一般区域补偿标准为36元/亩,特殊区域补偿标准为46.9元/亩,恩平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已全部纳入补偿范围。2019至2021年,恩平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分别为1249.05万元、1411.06万元、1436.94万元,呈逐年增长,均已及时下达拨付至恩平市财政局。另外,恩平市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为广大林农增实惠,“十三五”期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15元/亩大幅提升至每年50元/亩。
(二)持续加大江门市级资金对恩平市的生态补偿。一是逐年增加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作为核算指标之一,恩平市32.88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已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进行核算。2019至2021年,恩平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分别为300万元、572万元、633万元,呈逐年增长。目前,恩平市已将2019-2020年共741.6万元的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分别占当年度获得补偿资金的78.2%、88.6%。二是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每年补助恩平市资金最多。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5号),明确规定该专项资金由市本级和四市三区每年解缴其他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千分之二,统一交入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专户,并由市级统筹安排用于潭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恩平每年解缴资金在四市三区中最少,但分配给四市三区的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中,恩平市获得最多。2019至2021年,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分别补助恩平市291万元、330万元和254万元,合计875万元。
(三)持续加大对恩平市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更好地支持恩平市可持续发展,推动恩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财政部门积极想方设法不断加大对恩平市的财力补助。一是完善对县城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均衡性基本财力转移支付机制,2019-2021年三年内,分别给予恩平市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基本财力补助。二是建立底线民生转移支付机制,2020年江门市级补助恩平市六项底线民生项目2547万元。三是积极争取省大力支持,将恩平市纳入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范围,有力支持基层财政缓解运行压力,有助于保障市县财政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20年下达恩平市一般公共预算市以上补助资金24.8亿元,占恩平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66.17%。
下一步,江门市将继续加强对恩平市的财力补助。同时,结合《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修订工作,研究把县级生态公益林纳入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调整县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在补偿资金分配份额的占比。
二、关于支持恩平市碳排放交易的建议
碳排放交易是一个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的工作,实行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我国正在探索碳汇权交易机制。目前,广东省仅有广州市花都区作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普惠制试点,而我市不是省碳普惠试点城市,不属于《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粤环函〔2020〕174号)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适用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普惠制工作的推进情况,积极支持、适时争取恩平市纳入省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适用范围,鼓励恩平市通过经营管护措施,提升森林生态质量,使森林固碳水平优于我市平均水平,产生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并参与碳排放交易,实现生态产品带来的价值。
三、关于加大对恩平市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
围绕国家工作部署和政策要求,结合恩平市地方实际,指导、支持恩平市更好地推动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
(一)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的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反馈江门市自然保护地,特别是恩平市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探索自然保护地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创新地热开发利用管理模式。鼓励市县两级国资部门参与新的地热资源矿业权招拍挂,包括参与探矿权招投标,从源头上掌握地热资源,以及参与已探明地热资源的采矿权出让,加强对已发证的地热企业加强监管等。通过政府掌握地热资源采矿权,建立“统一供水、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的模式,通过按水量收取费用,实现地热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避免地热国家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采。
四、关于支持恩平市产业发展和引入重点项目的建议
立足我市“三区并进”的发展格局,积极支持恩平市引入重点项目,构建绿色制造产业体系,推动恩平市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一)发挥市级招商平台作用助力恩平市招商引资工作。近年来,市商务部门积极发挥市级招商平台作用,在协同招商、项目信息、宣传推介、招商培训等方面对恩平市给予帮扶与支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2020年,恩平市成功引进投资超亿元项目11个,投资额42.24亿元,其中超过10亿元项目1个。今年1-4月,恩平市洽谈引进投资超1亿元项目5个,投资额16.2亿元,其中超过10亿元项目1个。
(二)积极引导恩平市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立绿色供应链。优先推荐恩平市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及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2020年,广东新锦成陶瓷集团有限公司2个产品成功入选国家第五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三)大力推进恩平市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改造。一是加强指导恩平产业转移园推进循环化改造工作,努力形成示范效应,实现园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清洁生产普及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发展目标任务。2020年,广东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被认定为2020年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二是围绕大气、水、土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恩平市高污染重点行业、重点工业集聚区、重点流域周边需提升改造企业,以及VOCs排放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优先安排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19年至2020年,恩平共有10间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评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恩平市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恩平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马慧莹联系电话:398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