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委【2021】2号
关于2020年度江门市环境保护责任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9〕35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202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
鹤山市、新会区。
二、良好
恩平市、台山市、蓬江区、开平市、江海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江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