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拟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发布前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拟制定2023年江门市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接受广大社会监督,现将该名单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87
联系人:许先生
传真:0750-350203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