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生态治理,守护蓝天白云,生态环境部门责无旁贷,但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自11月初吹响 “雷霆”——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号角后,全市接收到众多群众投诉线索,执法人员根据信访线索进行了认真摸排调查,同时采取周末、夜间突检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形式,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11月24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50人次,检查企业599家次,发现环境问题企业127家(其中发现环境违法企业86家),已立案查处85家,责令整改80家,罚款金额1240.7万元,查封扣押10家,移送行政拘留2宗。“雷霆”行动在重拳打击了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11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执法人员结合群众反映棠下镇篁边工业区存在酸味废气污染的线索对该工业区进行检查,发现酸味废气来源于经营化学品分装项目的江门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分装化学品(冰醋酸)时由于未设有相应的废气收集装置,厂界周边弥漫着一股酸味。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该企业的分装设备,并责令其现场负责人将存放的化学品撤出,未取得相应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11月14日,根据街道提供的线索,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流沙工业园的江门市某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加工生产,现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经查,该厂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项目已擅自投入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执法人员对江门市新会区某彩印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的纸板彩色印刷加工生产项目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11月22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来到鹤山市双合镇某塑料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该厂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的加工生产,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厂注塑、破碎、挤出、混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经查,该厂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便擅自投入生产。执法人员已制作立案材料,并责令其停止项目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