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19年版)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附件
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019年版)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 审核要点 |
1 | 行政处罚 | 所有由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调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2 | 行政处罚 | 所有由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调查、拟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3 | 行政处罚 | 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涉及作出罚款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吊销排污许可证、报请属地政府批准停业关闭等重大执法决定的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4 | 行政强制 | 所有由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调查、拟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5 | 涉嫌犯罪 移送 | 所有由江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调查、拟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6 | 其他执法 事项 | 承办机构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执法决定 | 1、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分局立案调查的,由各市(区)分局法制审核。 2、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