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函【2019】198号
关于恩平市沙湖陶瓷集聚区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处理意见的复函
恩平市市委、市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解除恩平市沙湖陶瓷集聚区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函》(恩府函[2019]1号)收悉。我局迅速组织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的批复意见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沙湖陶瓷集聚区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恩平市高度重视沙湖陶瓷集聚区的整治工作,经过两年来的大力整治,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沙湖镇陶瓷企业淘汰退出的整治要求;二是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意识比较薄弱,个别企业存在闲置使用脱硝设施的现象,部分企业的煤焦油和酚水收集、处理设施未建成;三是沙湖陶瓷集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建设进度缓慢,仍存在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的现象;四是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为切实全面解决沙湖陶瓷集聚区重点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现转由你市继续实施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继续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由你市对沙湖陶瓷集聚区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沙湖镇陶瓷企业淘汰退出的整治要求,制定逐步有序地退出计划和整治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未全面落实陶瓷企业淘汰退出前,将沙湖镇集聚区列入禁燃区范围,推进陶瓷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开展“提标、超低排放”的整治,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二、将沙湖陶瓷集聚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事项列入2019年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的专项督办事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请你市于3月底前,将挂牌督办情况和相关整改工作方案报送我局备案,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