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
(一)国家直管监测站点空气质量
2019年度,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CO-95per)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2%;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O3-8h-90per)为1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9%;除臭氧外,其余五项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0%,同比下降7.9个百分点。在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中,优占40.8%(149天),良占36.2%(132天),轻度污染占17.3%(63天),中度污染占3.8%(14天),重度污染占1.9%(7天),无严重污染天气,详见图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为65.6%(良及以上等级天数共计221天),二氧化氮及PM10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比例分别为25.3%、5.4%,详见图2。
图1. 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图2. 首要污染物天数比例
(二)各市(区)空气质量
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76.7%(蓬江区)----91.2%(恩平市)之间。以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台山市位列第一位,其次分别是开平、恩平、新会、蓬江、鹤山、江海;除台山外,蓬江、江海、新会、开平、鹤山和恩平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同比均有所上升。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排名,台山市位列第一,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同比下降1.8%,详见表1。
(三)城市降水
江门市区降水pH年平均值为5.33,小于5.6的酸雨临界值,属于酸雨区。酸雨频率为49.7%,降水pH浓度值范围在4.10~7.20之间。
二、水环境质量
(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
江门市区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保持稳定,水质达标率100%。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台山北峰山水库群的塘田水库、板潭水库、石花山水库,开平的大沙河水库、龙山水库,鹤山的西江坡山,恩平的锦江水库、江南干渠等)水质优良,达标率100%。
(二)地表水
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和省控跨地级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优良,符合Ⅱ~Ⅲ类水质标准。江门河水质优良至轻度污染,水质类别为Ⅱ~Ⅳ类,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潭江干流上游水质优良,中游及下游银洲湖段水质良至轻度污染,潭江入海口水质优良。
列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9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分别为:西江下东和布洲,西江虎跳门水道,台城河公义,潭江义兴、新美、牛湾及苍山渡口、江门河上浅口。2019年度除牛湾断面未达Ⅲ类水质要求外,其余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标,年度水质优良率为88.9%,且无劣Ⅴ类断面。
(三)跨市河流
共有跨地级市河流2条,设置西江干流下东、磨刀门水道六沙和布洲等三个跨市河流交接监测断面。2019年度全市跨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质量
江门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6.98分贝,优于国家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昼间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等效声级为69.94分贝,符合国家声环境功能区4类区昼间标准(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四、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境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异常。电磁辐射环境水平总体保持稳定,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周围敏感点环境综合电场强度以及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所规定的限值。
对西海水道篁边、新沙,台山市六库联网(城北水厂)和恩平市锦江水库等4个饮用水源地开展两期水质辐射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放射性水平未见异常,均处于本底水平。
表1 2019年度各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注:1、除一氧化碳浓度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外,其他监测项目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
2、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