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由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1年联合组织开展编制,该《定额》在充分考虑我省用水现状水平、水资源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各行业发展前景并综合各市调查、测试资料的基础上制定,范围是广东省各工业企业、城市生活和全省各地的农业灌溉定额。该《定额》满足科学性、先进性、法规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是节约用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工作的依据之一,是全省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
《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的出台具有非同寻常的资源战略节约意义。广东省虽然是来水比较丰富的省份之一,但人均水资源量也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跃发展,工业高速增长,城市化水平急增,且近年来用水量大幅度递增,污水排放量随之大增,引起部分城市的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性缺水,水资源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各企业用水、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用水调查和水平衡测试,掌握各行业和企业当前的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制定和实施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促进各行业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是水资源管理和规划的当务之急。因此推行用水定额制度,通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广东省用水定额是配合全社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的是为加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为编制用水计划等各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最终目的是促进广东建立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定额》内容涉及农林牧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试行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要加强宣传,提高依据《定额》进行用水活动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人员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要培养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技术骨干,对各类用水户定期开展节约用水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户取用水的考核和检查,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应督促其改进用水工艺,核减取水许可审批水量;新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其用水定额应达到《定额》标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用水典型调查和水平衡测试工作,追踪用水量变化情况,为《定额》的进一步修订完善积累资料。各级水利、经贸、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及公共用水定额试行管理工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用水定额推广普及的指导工作。在做好《定额》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计划用水工作,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的办法,探索和建立节约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单位)、居民和农户的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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