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1〕537号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门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取得积极成效。全年预计完成水利投资37.7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等次,江门市水利局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江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1年,修订印发局机关制度文件58份,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内部流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通过不断的建章立制,构建水利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
(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委托银湖湾滨海新区管委会实施水行政许可事项4项、水行政管理事项1项。二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1宗,按时办结率和满意度达100%。三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完成取水、水土保持、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等事项的年度抽查任务。全年共完成抽查项目6宗,其中联合抽查项目1宗,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三)坚持科学民主法制决策。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印发《江门市水利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江门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所有决策事项均经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法治审核、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等程序,有效防控决策风险。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专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决策制定、水利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32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各个环节文字记录和影音记录;成立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局法律顾问团队全过程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的审核;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不断加大水政执法巡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河道执法巡查85次,联合执法行动7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执法船艇30艘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宗,有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在部门预算中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3万元,不断完善执法队伍的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保障,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2021年,我局10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8名执法人员申领(换证)执法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目前持有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共108人,水行政执法效能明显增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定《江门市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全面、主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共更新发布政务信息663条,其中政策文件15份,政策解读10份,没有出现违规信息情况。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绘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统一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件格式,2021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全部按规范答复申请人。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监督。2021年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4件,政协委员提案会办件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二是认真配合接受市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审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反馈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江门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水利系统2020年以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促进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逐年提高,在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参评的案卷均被评为优秀案卷。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我局共办理信访交办事项12件,较去年同期信访事项总件数同比下降53.85%,信访处理率和化解率都达到100%,达到较好的效果,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21年,我局有1宗行政诉讼一审案,我局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并胜诉。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江门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二是抓好依法行政主题培训。先后举办了“全市水政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班”“江门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班”等专题培训6次,组织开展法制讲座2期,参加线上线下庭审旁听活动1次。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江门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今年3月22日,在台山市举办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江门水利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台山)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组织文艺表演及游园活动、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张挂标语横幅、利用水利局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江门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二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结合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议等形式,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将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列入局年度工作清单,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争创法治政府示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律知识学习不平衡。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水利综合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水平的学习,“重水利专业学习,轻综合法律知识研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还有待完善。未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个别部门还没正确认识到本部门的普法责任,造成普法主动性不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
(三)强化执法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以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水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强化涉水活动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四)深化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有关要求,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水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江门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14日
(咨询电话:江门市水利局,388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