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粤发〔2016〕20号)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粤水政法函〔2019〕17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成效
2018年以来,江门市水利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战略定位、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充分认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水利与三防工作再创佳绩:三防工作上新台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镇三级三防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完成了省三防系统标准化示范市建设,三防应急指挥能力显著增强。今年以来,成功防御了15场强降雨和3个台风的袭击,特别是成功防御了2018年第22号强台风“山竹”的正面袭击,防汛减灾工作取得重大胜利。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继续走在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行动,做法得到水利部、省河长办的高度肯定。2018年5月,刘毅市长被中组部、水利部邀请,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专题介绍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做法。城区黑臭水体水质持续向好,天沙河、杜阮河、麻园河、会城河、紫水河5条河公众评议满意度均超过90%,达到“初见成效”阶段性目标,龙溪河已消除重度黑臭。水利投资再创新高。2018年,全市启动和实施的重点民生水利工程项目37宗。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0.0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44%,创“十三五”以来新高。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工,累计解决饮水人口7万人,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1.25万亩;潭江河流治理工程全面开工,成为我省列入中央独流入海河流治理规划唯一一个全面推动开展的项目;海堤达标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助农惠民成效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力度进一步加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六项考核指标持续向好,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增强。在广东省对各地级以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我市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扎实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批示,学习传达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强化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各级水利部门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始终保持高站位,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水利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来抓,通过开展工作提醒谈话和情况通报、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强化工作考评,压实工作责任等方式扎实推动我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做好当前我市水利中心工作,加强线索摸排、核实、研判、移交和办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 “水霸”、“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水利行业乱象;加强水利行业扫黑除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推进综合治理,持续高压震慑水利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建设与管理环境进一步净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速。恩平市作为全省15个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县之一,率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新一轮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率80%,启动了第二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库移民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移民住房改造11933户,全面完成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改造重点移民村163条,建成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在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推广我市水库移民工作做法。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治吏简政”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委托制、承诺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梳理“1+3”权责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各类事项的技术指标、审批环节、管理规范和业务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配合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做好省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工作。
2、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全面推进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印发《江门市水务局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目前,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逐步推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应当公布的全部信息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逐步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推行行政执法现场音像等记录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记录设备管理等工作,按时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本部门的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细化审核程序,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我局根据制定的《江门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江水法〔2017〕17号)和《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江水函〔2018〕120号)以及市商改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数据库,依据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组织完成取水户取水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事项的年度抽查任务。今年以来,共完成抽查项目8宗,相关抽查结果已及时在局网站公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省厅做好水利立法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修订《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部署,我局围绕调研主要内容,广泛征集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并形成调研书面报告报送省厅;同时积极配合省调研组来我局开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召集市直及各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逐条讨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目前,《条例》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中。
2.开展法规制度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利制度体系,结合上位法变动和行政审批职权调整,根据市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法制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清理范围、重点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阶段性的清理工作,对《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7﹞79号)等7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需保留文件4份,废止文件3份,清理结果已于4月中旬报市联席会议汇总审核,由市联席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有序开展今年我局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134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水务领域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核查,我局未发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相抵触或与涉及产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局拟待省水利厅《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完毕后视有关标准相应具体内容考虑是否继续对《江门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修订。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我局制定《江门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控廉政风险,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同时对于涉及全市水利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实施。
2.完善建设项目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计划制定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流程规范提出总体要求,并印发多个相关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对招标定标、前期管理、项目变更、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审查初步设计和预算,并配合行政中心完善水利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强化日、夜间执法巡查,建立了白天不定期巡查和上下半夜排班巡查制度,并进一步加大节假日执法巡查力度,保持打击水事违法工作的连续性;加强重点河段执法监控。多次到西江新会区睦洲镇与珠海市斗门区、中山市大涌、板芙等交界河段,检查我市非法采砂重点监控河段西江石板沙及大鳌周边水域的堆砂场及自吸自运采砂船只的相关情况,加强对该重点河段的执法监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了6次打击河道违法采运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974 人次,执法车辆 1151台次,执法船艇 147艘次,共检查采、运砂船180 艘,切实加大对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市河道采运砂的正常管理秩序。
2、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做好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办理机关和直属各单位3名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相关培训和资格报审工作,确保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积极与市法制局沟通,争取增加我局及直属有关单位水行政执法岗位编制数,为充实水行政执法力量,更好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积极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程序培训班,组织各市(区)水务局和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重点针对省厅新修编的水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的运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解读和辅导培训,并对我市近年发生的典型水事违法案例进行点评和剖析,切实提高我市水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君明参加“民生热线”节目,现场倾听市民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推行河长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等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在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公开了本单位文件132份,同时通过网上、书信等形式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时妥善处置。此外,我局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做好水利工作信息宣传,截至目前,共发布网站信息689 条,发布微博信息20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193 篇。
2.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及时排查处理矛盾纠纷。我局进一步完善《江门市水务局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领导公开接访日制度以及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监督等制度,规范了办理信访工作程序;制定了《江门市水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做好正常水利业务办理与信访投诉请求的区分,依据《清单》做好分流引导,推动应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优先在法定程序内办理和解决,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16宗信访事项,已办结12宗,在办4件(期限内),化解率为75%。同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解决行政纠纷。今年以来,我局暂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3、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2018年,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9件;闭会期间办理人大建议2件,其中主办件1件,经过认真研究梳理,2018年我局主办的5件建议提案中,属于A类的有4件、B类的有1件、C类的有0件。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能够按时办复,并得到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
(六)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的各项保障。
1.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梁君明局长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亲自部署工作任务;分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局按照印发实施的《江门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工作方案》(江水法〔2017〕13号),已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法规和安全监管科统筹协调、各科室和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实施学法计划,除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和我市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外,2018年我局举办了3次干部学法活动,包括:邀请江门市委党校副校长陈健恒作关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讲座、局纪检组长郭爱民同志带队到合山水利工程管理处党支部宣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大会等。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党章、涉水法律法规网上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创新宣传模式,加强水法规宣传。3月中旬我局携手社交媒体广东壹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举办了2018年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专题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通过水利专题宣传、发放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开展水利知识有奖问答,将水利知识寓于趣味游戏之中,向广大市民传递“珍爱生命之水”的意识,讲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意义,呼吁市民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科学的用水态度和合理的用水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12月上旬,我局积极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江门市主题活动,针对我市水法治建设工作特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张和宣传纪念小礼品,解答群众有关水法律法规方面问题,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参与面,增强了人们对水利法制工作、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了水法治意识,取得了系统化的整体社会宣传效果。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
二是“重水利专业学习,轻视综合法律知识的研读”不同程度存在,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缺乏法制工作专业人才。目前局法规与安全监管科人员均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在处理法律事务问题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认真对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综合素质教育。
(三)继续抓好《江门市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制度》、《江门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持续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每年开展3月22~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月“安全生产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保护广大市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意识。
特此报告。
江门市水利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