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2024〕292号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的通知》(办节约〔2023〕223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8〕1889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江门市水利局会同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台山市侨雅花苑等8个2019年创建的节水型居民小区进行了复核验收,对台山市骏景湾豪庭等6个2024年新创建的节水型居民小区进行了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验收。经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专家评分,评定台山市侨雅花苑等14个小区达到了节水型居民小区标准。现将经评审认定的节水型居民小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授予“江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
附件:江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台山市)
江门市水利局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