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为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重点推进工作之一,每年均被列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2021年以来,水利部、省水利厅持续利用卫星遥感对重要河道开展河湖“四乱”监控,同时要求各地市积极采用卫星遥感手段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常态化监控。
潭江是珠江三角洲水系的一级支流,流域总面积6026平方公里,其中在江门市境内流域面积5882平方公里,占江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62%,干流全长248公里,为江门市最大的市管主要河道。省水利厅组织的“四乱”遥感监控范围为省主要河道,不包含潭江。潭江涉及范围较广,单纯靠人工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四乱”问题,为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四乱”巡查效率,及时发现并整治“四乱”问题,遏制新增“四乱”问题,巩固“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与保护,我局计划对江门市最大的市管主要河道——潭江开展“四乱”问题常态化卫星遥感监控项目。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2024年江门市市主要河道“四乱”问题常态化卫星遥感监控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1.定期对潭江新增“四乱”问题开展卫星遥感监控工作。
2.提供3期遥感监测报告,以河流为单位、每期成果开展问题总结,形成文字描述、数据分析、图表展示的分析报告,成果需包含专题图表、遥感监测表、外业查证表和专题报告。
3.提供基于北斗网格码为数据底座的卫星遥感监测模块,模块需接入江门市智慧水利平台,具备时间轴数据管理、单景影像发布、问题图斑可视化、属性查询浏览等功能,建立疑似“四乱”问题排查、处理、上报、销号、跟踪等全过程线上管理机制,同时负责数据发布及模块维护。
4.在江门市智慧水利平台建设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模块,导入2021年以来已审批的市主要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相关信息,建立基于影像和地图的图形化重点涉河建设项目台账,通过对照遥感影像和现场照片等手段,实现涉河建设项目动态监管。
(二)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45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食宿费、全额含税税费等相关费用。
(四)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从事卫星遥感监测、遥感系统开发等项目,并提供过往业绩证明。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结算方式
项目主要分两期支付,若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方式
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采购方式及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采购公示中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九、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17:30期间,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现场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江门市水利局6楼河长制工作科。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请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水利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9号
邮编:529000
资料接收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梁小姐,电话:0750-3887380
附件:2024年江门市市主要河道“四乱”问题常态化卫星遥感监控项目综合评分表
2024年江门市市主要河道“四乱”问题常态化卫星遥感监控项目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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