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及时总结展示河湖长制工作亮点,发现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专题视频拍摄。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江门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河湖长制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江门市河长办要求,拍摄制作江门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题视频1条,时长约7分钟。
视频主题为:江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
(二)服务要求
1.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支持横、竖屏多种方式,时长约7分钟。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素材负责撰写视频拍摄制作的脚本,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3.供应商负责落实、组织拍摄现场活动事宜,相关的方案需事先由采购人审定,获得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供应商需自主拥有专业的拍摄团队和影视制作工作站,专业摄影棚和专业制作机房。
5.拍摄制作团队需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充分了解,通过视频能够充分展现工作内容和成果。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元整(小写:¥49,000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相关人力成本、制作费、交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五)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及“信用江门”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从事过视频拍摄与制作等项目,并提供1~2个过往业绩证明。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结算方式
项目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完成后,中选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中选供应商。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方式
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经综合比较与评价后选定供应商。
九、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17:30期间,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送达江门市水利局六楼河长制工作科。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水利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9号
邮编:529000
资料接收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电话:0750-3887321
附件:江门市河湖长制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综合评分表
江门市河湖长制工作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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