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2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3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主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sd-xs.com/jmsl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含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其他文件类信息56条,工作动态等信息69条。2019年,通过江门市水利局部门频道发布信息495条、通过“江门水利”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27条、通过“江门水利与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2条、通过“江门水利”南方号发布信息223条、通过“江门河长”南方号发布信息151条、通过“江门水利”今日头条发布信息71条。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主要涉及我市三区2017年10月23日的河流、湖泊、水库的水位信息等内容,已按时答复并依法没有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2019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调整江门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江水[2019]134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认真细致、没按规定做好对本单位有关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及时更新我局的《信息公开指南》,切实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水利工作热点信息、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进行细致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提升政务信息的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6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的反馈意见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