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依法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精神,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府依法办〔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9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江门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树立“保底线、补短板、创一流、强服务”工作思路,制定全年水利工作“3+1”工作清单,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倒逼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全市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0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3亿元以上。潭江河流治理工程、江新联围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西江和潭江重点支流治理等项目加速实施,不断夯实水利安全保障基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继续树立标杆、走在全省前列。创新推行《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强化河长巡河履职尽责。10月25日,市委书记、总河长林应武专门向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汇报了我市河长述职的经验和碧道建设的做法,得到省委书记李希的充分肯定。在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中,我市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市保障机制。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二是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在全面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中解决水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整治规范水事秩序。三是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今年结合公务员培训、干部继续教育教育培训、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培训工作,加强了局机关干部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了干部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机关工作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4月20日我局组织针对新修订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解读宣贯工作,10月30日在江门日报刊登专题文章——《河道非法采砂、运砂,查!》加强媒体宣传。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做好年度网上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全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共249人积极参加网上知识竞赛,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其中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考试优秀率达100%。五是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以开展纪念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线上平台等媒体,深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全市水利系统共制作主题宣传横幅标语300多条,张贴海报6000多份,设置主题展板30多个,派发河长制、湖长制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8000多份,宣传面涉及全市四市三区范围,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强化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已印发《江门市水务局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我局继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主动公开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等,同时进一步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决定作出之日7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开工作等;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江门市水利局执法全过记录清单》和《江门市水利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专栏公示,同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对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做好全过程记录和归档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本部门的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细化审核程序,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今年以来局先后组织了3宗水事违法案件合议会审,作出了3项水行政处罚决定和3项行政强制决定;按局议事工作要求,开展了4个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同时聘请江门市永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评估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未发生损害国家、公共和公民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同时根据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系统上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情况的季度、年度统计上报。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制度审批改革。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深化委托制、承诺制和备案制改革,努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目前我局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江门市水利工程(堤防工程、灌溉渠道工程)初步设计等3个事项承诺制基准承诺标准的发布;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评价等区域评价实施细则及例外清单的制定。二是完成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事项的认领、梳理,并按要求较好地完成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中涉及政务事项的认领、纳入实施、要素补全、事项信息的质检等各阶段工作,及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工作。2019年至今,市水利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了行政许可事项16宗,其中取水许可2宗、洪水影响评价2宗、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0宗、停止供水备案2宗(本次机构改革后该职能已移交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时办结率和满意度达100%,投诉为零。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我局根据已制定的《江门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数据库,严格依据2019年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完成取水户取水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事项的年度抽查任务。2019年,共完成抽查项目5宗,相关抽查结果已及时在局网站公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我局制定《江门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控廉政风险,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针对涉及全市水利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实施。二是完善建设项目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计划制定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流程规范提出总体要求,对招标定标、前期管理、项目变更、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五)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已制定的《江门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刚性程序约束。今年,由我局起草并列入2019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有《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和《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此文经市府办审核同意,为2019年规范性文件计划增列项目),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我局均能按照有关程序,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在多次征求各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报市司法局审核。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程序,继续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法规制度清理修订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及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清理责任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废止1件,保留2件,修订1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继续保留。同时有序开展我局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积极开展水利领域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稿)的出台实施,着手修订《江门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调整、细化相关内容,不断完善水利制度体系。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加强政策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君明带队参加“民生热线”节目,现场倾听市民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推行河长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等。2019年以来,我局在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公开了本单位文件103份,同时通过网上、书信等形式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时妥善处置。二是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江门市水务局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领导公开接访日制度以及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监督等制度,规范了办理信访工作程序;制定了《江门市水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依据《清单》做好分流引导,推动应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优先在法定程序内办理和解决,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9年以来,我局共收到16宗信访事项,已办结16宗,化解率为100%。三是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今年以来,我局承办市“两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等其他会议委员提案及代表建议共9件。我局在收到承办任务后,积极主动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会办单位进行沟通,狠抓建议提案的办理和跟踪落实。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结。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狠抓人员素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了完整的水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案卷档案管理标准、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水行政执法效能明显增强。2019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执法车辆100多车次、执法船艇20多航次,开展日夜间执法巡查100多次,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宗,罚没金额68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运砂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4月上旬对在西江蓬江区棠下段非法运输河砂的粤韶关货2262号当事人处予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河砂约1300立方米;7月下旬对在西江蓬江区棠下段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和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砂的违法当事人肖某和霍某分别处予50万元罚款和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此三宗案件已办理完毕。通过执法巡查,切实加大对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市河道采运砂的正常管理秩序。三是做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单位名称变更,共办理局机关及直属相关单位共78人执法人员申办新证、证件年审换证,证件名称变更、证件注销等工作,确保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至10月底,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持有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共74人;同时根据市法制局的通知要求, 2020年上半年到期换证的29人(局机关7人,各直属单位22人)已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对照“水利工程补短板”的要求仍有差距。目前,中央和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不平衡,潭江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二期)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还有待加快。
(二)水利行业强监管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19年为水利监管元年,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要求,我市在强监管方面的各项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目前,我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在有关人员的配备、业务培训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业务科室的行政检查事项的卷宗整理未够规范,需继续查漏补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以下重点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创江门水利新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一)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2019年,我市列入中央和省的水利投资计划项目共9类38项。接下来,我局将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强的工作举措,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水利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水利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制度建设。我局将严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强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继续完善相关的水利行业监管制度,确保水利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认真对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我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水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综合素质教育。
(五)持续开展水法规等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保护广大市民群众爱水、节水、保护水资源意识。
特此报告。
江门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