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水务局党总支党务公开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办发[2011]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l、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上下结合,循序渐进。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适应客观形势发展和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目标任务
建立一个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创建一批制度,使党内监督管理不断强化,使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促进党总支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创新一批载体,使党内事务透明度不断提高;解决一批民生问题,使以民为本执政理念不断强化。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党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各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各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分类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目录除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外,应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
2、实施公开。依照目录的内容,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限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利用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反馈上次收集意见建议的处理或整改结果。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长期”即除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外,保持持续公开;“定期”指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进行周期性公开,具体周期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即时”指在公开事项发生后及时公开。
(四)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一般面向党总支的全体党员。
(五)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党务公开一般可采用党内会议、文件、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水务局网站等方式进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开展党务公开,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各党支部必须从讲党性的高度,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心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
深化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意识及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激发党组织活力,进一步形成推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门市水务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党总支部及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君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党总支书记郭爱民同志、党总支副书记高厥英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指导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各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公告栏、局域网等载体,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义务,宣传先进典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有关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各支部应建立健全5项党务公开基本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党总支备案。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党支部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已提出申请但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支部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党总支备案。
3、监督考评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及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4、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可由支部党员担任,也可聘请部分社会人士、民主党派代表等担任监督员。
5、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党支部班子成员或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统筹兼顾推进
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全面落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支部推行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各支部党务公开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支部要注意不断总结提高,按照“真公开、常公开、能公开的全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