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门、佛山两市河道交界水域水行政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好河道水事秩序,根据《江门、佛山两市河道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协议》,江门市水利局联合佛山市水利局于5月30日组织两市河道交界水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江门、佛山两市及江门市下辖蓬江区、鹤山市和佛山市下辖南海区水政监察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两市交界水道非法洗砂洗泥、非法采(运)砂和弃置砂石或淤泥影响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过往运输船进行检查,对随船相关的单据和运输砂料的来源证明,逐一登记造册,派发宣传单张,宣传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行动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船只1艘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运砂船只2艘次。本次行动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加强区域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助推水行政执法,聚焦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打击、依法查处、从严处置,切实维护河道良好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