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水利部评选表彰了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江门市水利局获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谢福海、邝伟文两名河长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江门市水利局以“走在前列、树立标杆”为目标,突出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全力推动江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现“有名”“有实”“有能”“有效”。2018年,江门市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作专题经验介绍,2019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三年以排名前列的成绩获得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优秀”等次,全国先后有80多个省内外兄弟单位前来江门市交流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清单管理为抓手,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增设了河长制工作科,履行河长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优化和提升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坚持清单管理,每年年初,局党组均对接上级部署的重点任务,主动谋划亮点工作,摸底存在问题,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作为江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任务书,作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江门方案,每季度专门召开分析会,落实通报机制,倒逼推进,确保工作有布置、有督导、有落实。推动水利与河长制重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倒逼推进。通过抓清单管理,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高标准按时完成。
二、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开拓创新为抓手,着力构建江门特色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
江门市水利局不断开拓创新,探索了一批河长制湖长制“江门经验”,工作经验做法先后40多次被水利部工作简报、粤府信息等刊发,300多次被央媒、省媒专题报道。一是创新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创新完善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即月度水质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清单)制度,解决突出河湖问题30000多宗。二是创新建立明查暗访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和涉水问题“红黑榜”曝光制度。三是创新建立水质监测预警机制。设置1000多个市县两级跨界水质监测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预警和通报排名。四是创新建立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协调设立河长制专项资金,每年统筹1.5亿元启动资金,“撬动”全市近百亿元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助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五是创新建立共建共治机制。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全方位治水管水工作链条。六是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在全省第一个建立河长制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和以水质指标为重点的河长制考核奖惩机制。2020年探索实施镇级总河长向县级总河长述职制度,构建起市县镇三级“全联动、全链条、全覆盖”的河长制述职长效机制。
三、坚持以结果导向、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
江门市水利局抓好统筹协调,每项重点任务都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一是推动河湖“清四乱”行动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完成3971宗“四乱”问题和1400宗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列入河长制管理的4100多公里河道,全部实行“每年两次集中清漂+常态化保洁”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二是大力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工作。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为抓手,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抓好各类污染源治理,推进中小河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全市水环境持续向上向好。2020年,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创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最好水平。
四、坚持以系统治理为导向、以统筹推进为抓手,努力建设造福侨乡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是创新水利工程建设模式。市水利局创新统筹跨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采用PPP或EPC+O模式实施,全市统一打包、统筹推进,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工程建设。二是坚持系统治理跨界河流。2020年,采用EPC+O模式,统一实施了7个市(区)29段260公里的碧道工程和西江潭江14条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超56亿元,系统开展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智慧水利建设,目前已建成碧道125公里。探索河湖物业管理常态化,今年以江海区为试点,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物业管理要求,通过“市场运作+政府监督”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定人、定岗、定船、定时、定责,像管街道一样管河湖,推动河湖垃圾日产日清,河湖管护常态化精细化。目前建设方案已形成并上报区政府审批。三是大力推进水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碧道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建设,推动每个县规划建设一个500平方米以上的水情水文化教育展厅,打造水利与河长制宣传教育阵地,蓬江区、鹤山市已率先完成水情水文化教育展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