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为江门市审计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江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sjj/),以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sd-xs.com/jmsjj/gkmlpt/index)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业街20号,邮编:529020,电话:0750—3333282)。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审计”。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保障。局长亲自抓部署,并及时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文秘专业、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审核、网站管理等工作,切实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安排经费用于网站建设等。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局门户网站迁入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同时,对照有关网站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对门户网站的有关栏目进行了调整、整合、优化及增设,如增设了“统计信息”“政声传递”等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强网站页面建设,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明信息来源、外部链接打开时有提示信息等,规范优化展现标识;加强网站功能建设,增设了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站内搜索结果分类展示等功能。
三是做好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按时按要求公开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审计信息。同时,强化政策解读,首次对财政预算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同步解读。另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微信、审计年鉴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审计结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
(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17条,包括政务公开类信息397条,党务公开类信息4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专题专栏发布36条,审计园地专栏发布31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有工作动态119条、基层动态71条、资金信息4条、人事信息5条、时政要闻类信息158条、通知公告5条,审计结果公告21条,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等其他信息14条。
(二)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政府信息151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三公”经费类信息2条,其他通知公告类信息14条。
(三)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发布信息287条,以微博为载体发布信息331条,其中微信渠道群众阅读量为4798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2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收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 我局承办政协提案2项,均按时按要求办结。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但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公开时效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8年,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督促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务信息公开资源;对照网站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在栏目建设、信息更新、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三是提升公开规范化水平。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废止、修订、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确保正确、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审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