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为审计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江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sjj/)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业街23号,邮编:529020,电话:0750—3333282)。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守公开规定、建设公开载体、充实公开内容,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以此为契机着力推进廉洁型、效能型审计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职责分工,为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奠定基础。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督促、协调、审核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信息整理、上报审核、公开发布等;并要求各科室为各自职责领域审计信息的第一提供者。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为保证审计行为、工作动态等信息能及时、全面、完整、安全进行公开,我局严格执行科室撰写人——科室责任人——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管领导的审批流程,且重大事项的公布需经局长审批。
三是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形式,畅通与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更新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栏,使版面设计更简洁、美观,使公开内容可读性、可查性更强。加大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在政府服务中的应用,重视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推广应用交流服务平台、公文OA系统等技术平台,在特定范围内公开特定的政府信息及工作动态等,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要通过工作要报、门户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决策部署、机构职能、新闻信息等。
一是官方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编发27条,涉及审计工作动态、廉政建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变动等情况。
二是编印工作要报。共编印《江门市审计局工作要报》4份,发布信息17条,主要涵括我局每一季度审计工作成果及机关建设情况等内容。
三是公布财政审计报告。2012年7月28日,我局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实时向社会公布了报告。
四是发审计通知书。所有审计项目均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同时发送《江门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加强对审计队伍的监督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五是审前公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坚持审前公示,增强审计透明度,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方面的意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收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和质量、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载体需进一步创新等问题。2013年,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拓宽公开渠道和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审计公信力。
江门市审计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