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审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为审计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江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xs.com/bmpd/jmssjj/)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业街23号,邮编:529020,电话:0750—333328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围绕局党组提出的“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审计信息质量、创新公开载体”的具体要求,依法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审计,推进廉政建设,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局长亲自过问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审计信息发布,健全了发布组织架构,明确业务科室为审计业务信息的主要提供者,法规审理科负责审核把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进行自查自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政策制度为准绳,围绕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载体管理、新技术应用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找短板、自查薄弱环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政务微博;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优化了门户网站架构,增设了内审园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特色栏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并对信息归类放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调整。
三是重点抓审计结果公开。加大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以涉及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等部分审计项目为试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公开了4份审计结果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审计年鉴、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审计结果等。
一是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编发44条,涉及工作动态、廉政建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审计结果等信息。
二是公布财政审计报告。2013年7月26日,我局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作江门市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报告。
三是制发审计通知书。所有审计项目均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同时发送《江门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加强对审计队伍的监督管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四是执行审前公示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坚持审前公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意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收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深刻变革,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加强的新形势,我局需不断“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1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并主要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质量提升及公开载体管理三方面工作,其中重点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