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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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7表 | |||
部门: | 江门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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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0.20 | 0 | 7.20 | 0 | 7.20 | 3.00 | 11.53 | 4.80 | 6.69 | 0 | 6.69 | 0.04 |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预算10.20万元的1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预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预算7.20万元的9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在决算时再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归口到资金使用单位。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01万元,下降43.8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25.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6 万元,下降5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 万元,增长33.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2015年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数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80万元,占41.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占58.02%;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0.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干部参加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4.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干部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赴加拿大审计业务培训班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2.76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异地审计公务出行租赁经费3.9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 1次,接待人数共7人。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