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及时做好2018年调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市(区)每周调度情况请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市社保局。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后,各市(区)完成情况请以书面报告形式连同附表于2018年8月13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便综合汇总报省。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人社规[2018]3号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